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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4-26

关于自治区人才资金补贴政策的落实

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下发的关于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暂行办法》(宁人社发〔2014〕20号)和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宁人社发〔2015〕182号)的文件,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并实施此项工作。按照宁夏地区管理原则,采取自下而上、逐级审核的方式,经过企业申报、市县区相关部门审核、现场核查、专家评审、专题会议研究同意,对企业申请享受引进人才一次性购房补助、做出突出贡献补助、薪金补贴、带资金引进科研启动资金配套给予支持。人力资源部根据申报引才项目文件的相关规定,为研发中心总监孟刚,研发中心主任魏爱英和郭小炜,分别申请到一次性购房补助8万元(将全部支付给本人),为公司申请到突出贡献补助等共计27.9万元,合计申请总金额51.9万元。

后期工作中,人力资源部将持续关注政府对高层次人才的相关优惠政策,并与永宁县就业局保持持续紧密的协作,积极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沟通,积极主动为员工争取更多的政府一系列专项补贴资金。